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| 信息来源: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
根据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》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。按照《浙江省标准化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,于2024年05月25日前,将《征求意见汇总表》加盖公章(签名)后,反馈至联系人,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。

联系人:徐志荣;联系电话:15988172040; 电子邮箱:xzr1983@163.com


附件:1.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
      2.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.pdf

      3.征求意见汇总表.docx


2024年0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