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市地方标准《海港能见度观测规范》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6-06 | 信息来源: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
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《海港能见度观测规范》地方标准,根据《宁波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3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。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。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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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海港能见度观测规范(公示稿).pdf


2023年06月0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