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县地方技术性规范《物业管理事项公证服务规范》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4-07-29 | 信息来源: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
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《物业管理事项公证服务规范》海盐县地方技术性规范,根据《浙江省标准化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海盐县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反映。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。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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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物业管理事项公证服务规范(公示稿).pdf


2024年0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