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2022年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申报指南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6-16 | 信息来源: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要求,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2022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征集工作。经研究,现将《2022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申报指南》印发给你们。

请各项目提出单位根据指南明确的基本要求、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等,按规定程序提出项目申请。


附件:关于印发《2022年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(修)订项目申报指南》的通知.pdf

          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.docx